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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民:从“抗日县长”到省人民法院首任院长

发布时间:2019-07-15 12:46来源: 网络整理

义乌是一块具有悠久革命传统的热土。在义乌的历史上,有一位特殊的人物值得颂扬,这就是被誉为义乌“抗日县长”的吴山民,他也是浙江省人民法院首任院长。昨天,记者一行走进吴山民故居,通过走访他生活过的地方,了解他爱国、抗日、进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一生。

投笔从戎,

被群众誉为“抗日县长”

吴山民,1902年1月15日出生在义乌县里美山村(今义乌市上溪镇桃花坞村里美山自然村)。1919年,18岁的他在金华七中毕业后就读浙江法政专门学校政治经济系,后又赴北平法政大学深造两年,并在北京大学选课旁听。他学习刻苦、力求吸取各方面知识,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学到“人权法治”,“自由竞争”的西方民主学说,自无政府主义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以至三民主义、黄埔军校讲义、《响导》等等,无不涉猎。吴山民渴望从中找到救国救民、改造社会的良方。

1926年毕业后,吴山民前往哈尔滨法院任书记官两年。1929年,参加国民政府高等文官考试,成为被录取的27名县长之一。因其“善为辞藻”,被推荐担任江苏省政府主席陈果夫秘书5年。后因政见不合,吴山民以探望妻儿为由请假回老家,在义乌参加抗战,后当选义乌县长,领导义乌成为抗日救亡运动的浙江模范县。群众称他为“抗日县长”“红色县长”。

他在义乌县长任职期间,在中共地下党组织支持与配合下,进行改革,实施新政措施受到人民拥护。1939年春,创办了以纪念义乌抗日名将陈大成为报刊名的《大成日报》,将义乌县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刊发在报纸上,接受民众监督,从而调动了民众自觉抗日的积极性。

1940年2月,国民党以吴山民是“左倾危险分子”、“共产党的保护伞”为由,撤去他的县长之职,开除其国民党党籍。吴山民被罢免后,发表了《告全县民众》书,号召义乌人民发挥不甘屈辱的抗日精神,坚决肃清汉奸,为争取生存而负起护卫的责任。

入党为民,

当好省人民法院首任院长

抗日战争结束后,吴山民随军北上到达山东老解放区。1946年5月,经谭启龙、何克希两人介绍,被批准加入中共成为正式党员,先后在山东省政府、实业厅等任职,1948年9月任济南市特别法院院长。1949年,他随军南下。上海解放后,任市军管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50年2月,因吴山民对浙江情况熟识,被调回任浙江省政府委员,筹建省人民法院,任院长。8月,吴山民参加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协商委员会委员。此后,又相继担任了政协浙江省第一届常委、副秘书长,第二、三届副主席,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吴山民知识面广,社会经历丰富,善于做统战工作,从事政协工作利于发挥他的优势。在政协工作中,他在团结中上层爱国民主人士方面做了不少工作。1951年4月,他交叉参加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当时民革浙江省筹备委员会成立不久,亟待巩固和发展组织,经吴山民联系,在1951至1952年中,筹委会在省交通厅、工业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盐务局等省级机关和学校建立了10个支部,为民革省委会奠定了组织基础。

1977年3月25日,吴山民病逝,时年76岁。1978年4月,吴山民的夫人抱病将他的骨灰从杭州护送到家乡里美山安葬。

1984年,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纪委作出决定,撤销1952年《关于吴山民的错误事实及处理意见》,恢复了吴山民的中国共产党党籍。

如今,人们在里美山山麓苍松丛中的低矮墓地和幽静的故居深切缅怀吴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