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严惩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
发布时间:2019-06-12 10:59来源: 网络整理[摘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况元媛)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什么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这些“软暴力”行为将受到严惩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该意见及时有力回应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重点、难点,为“软暴力”刑事案件的处置提供了精准、细密的工具清单,同时也坚持了法治底线,在界定“软暴力”的法律性质、表现形式等方面,实现了“打早打小”的防治策略与“打准打实”的司法策略之间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