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办学校招生不考试了
发布时间:2020-06-27 08:19来源: 网络整理所有民办学校都要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及初中招生时,优先招收自愿升入本校的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能放弃……
6月26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印发了《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就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答。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遵守免试入学规定
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依照属地就近原则吗?
答:是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市区(县、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所审批的民办学校管理负责,落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审批地生源的入学需求。为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区(县、市)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学校审批机关核实批准,报市教育局同意,可统筹跨区域补招,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问:民办学校招生必须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吗?
答:是的。所有民办学校都要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问:不考试了,民办学校采取什么方式招生录取呢?
答:有两种录取方式,一是等额直接录取,二是随机派位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报名人数等额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考试掐尖招生
问:民办学校招生中怎样体现规范有序?
答: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招生权。2020年本市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是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一个时间段内招生。
全市民办学校要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方式、统一时间报名、统一时段录取。要做到“八不得”,即不得违反审批地教育局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进行预报名、不得向社会公布未经审批地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考试掐尖招生、不得公民办混合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可优先招收自愿升入本校的学生
问:民办学校可以因地制宜设置招生计划吗?
答:可以。区(县、市)教育局要充分考虑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等各类学校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含小学、初中在同一个区且同一举办者或协议合作者)的小学及初中招生时,可设置本校直升计划和面向社会统一招生计划,并优先招收自愿升入本校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设置走读计划和住宿计划。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民办学校,可在国家及省市政策范围内,设置相应的招生计划。区(县、市)教育局应在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确定工作,要严格核定各民办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教师子女、本校直升等各类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计划都要向社会公布。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制定。
问:设有本校直升计划的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生是否一定能够直升到本校?
答:不一定。无论哪类招生计划,在招收录取时,都要遵循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也就是,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报名人数等额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能放弃
问:被民办学校录取了,但是不想去,原初报名时也是只想看看运气,这样可以吗?
答:不可以。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能放弃。每名学生都有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录取的权利和机会。报名即是选择,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因此,家长和学生在选报民办学校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情况等,并慎重作出选择;报名时家长和学生须共同签字确认。
杜绝超计划招生和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就学?
答:未被民办学校等额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生源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安排到其所属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封葑
(责任编辑: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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