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公积金贷款 涉案房产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9-05-17 17:32来源: 网络整理近日,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一起恶意拖欠公积金贷款案例,顺利回收贷款资金,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
据悉,借款人曹某,于2016年6月向中心申请了金额为32万元、期限为1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曹某屡次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甚至有连续多达6期以上欠缴的情况出现,公积金中心多次上门催缴,借款人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中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贷款抵押物通过网上拍卖成交,拍卖款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等约4万元,均由借款人曹某承担。至此,中心首例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执行的贷款违约案件成功办结。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借款人,务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对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中心将采取多项措施清缴欠款,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推动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 云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