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方式获得的房产如何对外出售 交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2019-07-11 12:31来源: 网络整理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43291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家庭名下已经有两套住房,面积分别为105、98平。以赠与方式从父母处过户一套80平的房改房,现想把该赠与的房产对外出售,请问需要交什么费用?
烟台市税务局对此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您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购买不足2年的按照销售额/1.05*0.05计算缴纳,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计征,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征,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征;个人所得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不含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和有关合理费用后差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率缴纳,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