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恢复土地出让金业务
发布时间:2019-06-29 15:42来源: 网络整理6月21日,本报以《土地出让金业务暂停 部分市民二手房过户受影响》为题,对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服务大厅土地出让金业务暂停,导致部分市民无法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一事进行了报道。6月25日,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回民区服务大厅均已恢复土地出让金收缴业务。
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给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发来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称:为切实优化精简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由税务部门、房产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家单位联合制定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模式。而征收划拨用地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行为由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二级单位评估交易管理中心具体实施,该中心不在“一体化”模式单位当中,此项业务与税务部门无衔接关系。同时,该项业务所需数据是呼和浩特自然资源局内部业务,与“一体化”税务流程没有关联性。而此次税务系统的升级是税务信息化的进一步优化,是在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下实施的,于6月11日晚间1小时内顺利完成,6月12日,房地产交易各项业务全部正常运行。通过此次升级使“一体化”模式更加顺畅,给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服务。鉴于此,在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在职责范围内,仍然尽全力协助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解决此次突发问题,组织专门人员手动从系统中提取数据,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共同努力,目前该问题暂时得到了初步解决,相关业务已能正常办理。在此,我们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理规程,彻底解决此类问题。
随后,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6月2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服务大厅召开了“关于明确土地出让金收取依据”的现场办公会。经全体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决定暂时由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提供计税依据,以供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金收缴业务。6月2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服务大厅已经恢复了土地出让金收缴业务。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提醒,已在窗口进行过信息登记的市民,工作人员会陆续电话通知前去办理业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营造便民、利民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已就首府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价格认定提出了4种解决方案,下一步将及时进行研究确定。(北方新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张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