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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乌兰浩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5 16:04来源: 网络整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4室(乌兰哈达镇关店村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楼)。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7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材料:

(1)自行下载并用电脑填写完成后打印的《乌兰浩特市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照片处;

(2)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

(3)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5)应聘人员属于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评估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5.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具备《乌兰浩特市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一)所要求的相关条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统一发放《评估通知单》。

6.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的有关事宜,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评估程序

1.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3.评估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4.应聘人员需用汉语作答。

5.同一个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个评估专家组,并使用同一套评估内容。

6.评估成绩。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引进。评估工作现场打分,评估成绩为所有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现场向考生公布评估成绩。引进人才计划内末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当场组织总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后,确定名次。

7.公示。按照应聘人员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确定的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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