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偷“刮刮乐”,民警一句话让他直呼:还好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0来源: 未知不劳而获的东西
都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比如接下来要说的这位仁兄
去便利店偷“刮刮乐”妄想“一夜暴富”
结果……
还能有什么好结果啊!
近日晚23时许
平洲一便利店老板张先生(化名)
发现店内的彩票被盗
随即报警求助
接报后
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迅速指令平洲派出所到场处置
看到民警到来
又气又无奈的张先生
与民警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十几分钟前,有一名穿着白色衣服的男子进店购买了两张5元的“刮刮乐”彩票。该男子刮完彩票后,将其中一张中奖金额10元的“刮刮乐”彩票递给张先生,要求兑换奖金。正当张先生为男子兑换奖金时,该男子又购买了一张10元的“刮刮乐”彩票,不过该彩票未能中奖。
看着该男子似乎没有继续购买彩票的打算,张先生便转身喝水,但喝完再转回身时,却突然看见地上散落了两张未刮的彩票 。
张先生
“你是不是掉了两张彩票啊?”
张先生好心提醒该男子,但男子脸上却瞬间浮现出紧张的神情,没回应张先生就赶紧跑离便利店 。看到男子这异常的反应,张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便调取了店内的监控视频查看。果不其然,原来,该男子趁张先生转身喝水的瞬间,把手伸向了柜台上的“刮刮乐”彩票,偷偷拿走几张彩票。
张先生
“还好他将盗来的彩票藏进衣服里面时,因为紧张手抖把部分彩票掉落在地上,否则我都发现不了。”
获悉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在案发后18小时内将该男子乐某抓获。
据乐某交代,其被“想中大奖”,打算买刮刮乐碰碰运气,没想到最后会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盗窃金额是由被盗彩票的本身面额加上兑奖所得的金额组成的,如果中了奖,奖金金额将计入盗窃数额,即奖金越大,面临的法律责任将会越重 。”平洲派出所民警对乐某说道。听完民警的解释,乐某的心情瞬间由原本没中奖的“可惜”变成了“庆幸”,直呼“还好我手气差,没中奖”!
想靠偷彩票发财
结局只会是
中得越多,罚得越重
目前,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 律 链 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警 方 提 醒
财富应当依靠勤劳和智慧获得
任何不劳而获的幻想
最终都将破灭
切勿因一时贪念
从而触碰法律红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