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资讯 >

枪毙?还强制?别急着嘲笑“诈骗短信”

发布时间:2023-05-27 17:22来源: 未知

近日,多名网友收到“强制枪毙” 诈骗短信,在网上引发热议,相关话题也冲上热搜。

这条离谱的诈骗短信写着:因您信货诈骗,缺席出庭,已通过“天网”定位具体位置现已通知当地执法部门和司法人员(魏军,王琳,郭文祯)携带枪支带队,执行上门强制枪毙,详情抖音搜索《执行风暴》或关注“中国法院网”了解详情,14点前自行app结清全部欠款可撤销执行。

对此,@平安北京 表示:“就这,能说点什么?无语死了……真的无语死了…… ”同时还亮出了相关法条——

除了警方表示无语,不少网友都在嘲笑骗子,表示“这不是诈骗,这是送欢乐”。不仅“上门枪毙”说法可笑,短信里还错别字连篇 ,就这样还能骗人?留言区变成了网友的大型嘲讽现场。

网友们讥笑骗子是在“降智打击”,但实际上,骗子真是智商不够吗?

短信错别字实为别有用心

有网友提出,这条短信里,还写出了“信货”,不应该是信贷吗?

于是有人猜测,可能写“信贷”会被标记为诈骗信息,所以故意打错 。

还有网友说,也可能是故意留下破绽,筛选掉细心的人,节省骗子的时间。

还有网友提醒,虽然很多人都觉得这样的短信很离谱、很搞笑,但这些短信恰恰是瞄准了目标人群 ,依然有人会上当受骗。

对此,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进行了专业分析,指出这条信息较大可能是非法催收贷款的短信 。如果这条“枪决通知短信”真是催贷短信,大多数人嘲讽它低级愚蠢,但有些人或许就会中招。

对于此类短信,网民也不应觉得好玩随手转发,全社会要编织一张防范打击诈骗的精密网络,不让黑色链条中的任何作恶者逍遥法外,保护所有人不掉入陷阱,不让任何危害社会安全感的黑爪有可乘之机。

牢记反诈专线96110

@平安北京 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大家在使用手机时

千万不要乱点来历不明的链接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