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法院街:最接地气的美食老街
发布时间:2019-10-14 07:53来源: 网络整理□策划:热线新闻调查部执行: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丁丰林文吴国强摄影
郑州的法院街其实是两条街:法院东街和法院西街。而且两条街还不在一条水平线上。虽然是因法院得名,但在这条街上却感受不到司法诉讼的严肃气氛,反倒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各种美食,让人流连忘返。包括被老郑州人称为“高门台”的宋老三原油肉,就在法院东街上。那么,郑县地方法院为什么要坐南朝北呢?宋老三原油肉又为什么被称为“高门台”呢?这一期的“无限极关爱行·探访郑州老街和老人”,我们就来到了法院街。
郑州“八县”的童生在法院东街参加入学考试
法院街在郑州老城区的中部,街道为东西走向,西自北顺城街,向东穿过管城街、清真寺街、北大街,至塔湾西街。其中又以管城街为界,分为法院东街和法院西街,法院东街长约600米,法院西街长约500米。街道两旁商店、摊点林立,市井气息浓厚,热闹非凡。
法院街虽然是条老街,但在以前肯定不是叫现在这个名字,因为在中国古代是没有法院的。中国古代的地方官制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老百姓有冤情诉讼,都是由行政主官,比如知州、知县等直接审理。
那么,法院街究竟起于何时?法院街的名字又是什么时候定下的呢?
沙长山老人今年70岁,他家世代住在法院东街40号。他家的房子是整条街上最老的房子,有近一百年历史了。房子是用大青砖垒成,长宽都比现在的青砖要大很多,屋顶是传统的瓦片结构,上面长出了厚厚的青苔。老人也已须发皆白,但依然身轻体健,我们为他送上了由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为关爱老人而备下的生活用品套装。
沙长山告诉记者,法院西街和法院东街,在以前分别有不同的名字。法院东街以前叫贡院街,因为街上有郑州的贡院。法院西街,因为街上原来有一座三官庙,所以叫三官庙胡同。直到民国时期,郑县地方法院成立以后,两条街才分别改名叫法院东街和法院西街。
原郑州市管城区委办副主任、档案局局长蔡豫进一步解释说,法院东街在清朝以前叫贡院街,顾名思义,是因为街上有一所贡院。在清雍正二年(1724年),郑州升为直隶州,郑州知州在州衙东南修建郑州贡院,作为举行“院试”的考场。凡是考试合格者,就获得了进入省(州)立官学读书的资格,被称为“庠生”,即民间通常说的“秀才”。当时的贡院,分东西院、乐楼,大门上方悬挂有“贡院”二字的匾额。内有龙门、龙虎亭、至公堂、明远楼,两旁建有“号舍”64间,供郑州、荥泽、荥阳、河阴、汜水以及禹州、密县、新郑等8个县的童生应试时使用。
而在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的《郑州志》中,也有记载:三官庙,在州治西。可见,最晚在明朝时就有这座三官庙,三官庙胡同的历史,也至少可以追溯到500年前。只是这座三官庙后来因年久失修,倾塌损毁了,但这条街却一直留存下来。
那么郑州是什么时候有了法院呢?根据民国时期的《郑县志》记载,在民国二年(1913年),民国政府下令裁州置县,郑州于是改名郑县。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在法院西街修成河南郑县地方法院。
从这时候起,坐落在法院西边的三官庙胡同,就改名为法院西街。贡院街因与法院西街相对,所以就叫法院东街,一直沿用至今。
在新中国成立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在旧时郑县地方法院的楼内办公,直至20世纪90年代迁走,郑县法院旧址也不复存在,现在成了一片住宅区。不过在旧址的北部,后来新建起了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面朝商城路,背靠法院西街,呈坐南朝北坐落。
中国的建筑都讲究坐北朝南,为什么管城区法院要坐南朝北呢?有附近的居民解释说,因为中国以前有句谚语,叫“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所以管城区人民法院就故意把大门朝北开。
不过,管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文物文博专业馆员郑晓旭认为,这种说法只是老百姓的一种猜测而已。实际上,从街道布局上来说,因为北侧的商城路过去是面向衙署的,所以周边的建筑一般都是以衙署为核心的朝向,所以才坐南朝北。
郑县法院首任院长是清朝最后一批“游学”举人
1928年,郑县地方法院成立后,主要负责审理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法院的首任院长叫邱祖藩。值得一提的是,郑县法院的首任院长是清朝最后一批的“游学”举人。
邱祖藩是湖北人,生于1879年,1904年考入武昌府师范学堂,毕业后被派往日本留学,学习法律。
在清朝末年,清政府选派了大量学生去欧美和日本留学,以图自强。在当时,官方把“留学”称为“游学”,来自《礼记要义》中的“或共游学皆在他国”一句,取“游历四方,学习提高之意”。在留学生大批毕业回国后,清政府于1903年正式颁布了《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留学生归国后,参加学部主持的留学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分别“赏给”进士、举人的身份,获得正途出身,等同于科举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