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翻包检查 “惯例”是借口吗?
发布时间:2019-08-15 04:32来源: 网络整理上海迪士尼最近的日子不好过。继2018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因“1.4米儿童票不合理”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状告之后,今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又再次因为“禁止自带饮食”被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告上法庭。
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自带食品是不是霸王条款?上海迪士尼乐园宣称禁带食品与大多数主题乐园和其亚洲乐园相关规定一致,能否成为禁带食品入园的依据?
带食物被翻包检查,法学生状告迪士尼
2019年1月30日,小王前往上海迪士尼游玩,入园前小王花了40多元买了饼干等零食。但在入口处,园方工作人员表示禁止携带食物入园,并拦下小王要求检查背包。发现食物后要求扔掉或寄存,而寄存柜一天的费用是80元,超过了食物价格。多次沟通、投诉无果后,小王只能吃下或扔掉自己购买的食物。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2019年3月5日,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小王提出两条诉求:一,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二,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46.3元。
谁给了迪士尼翻包的权力?
在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行前须知”,并没有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而8月13日,有媒体在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发现,小王遭遇的情况依然存在,游客入园前要依次将包和物品放在检查台上接受检查。对于此事,中消协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董祝礼表示,“禁带外食”的规定其实并不新鲜。从过去曾引发广泛争议的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规定,迪士尼“禁带外食”的自定规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始终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汤彦俊 摄
董祝礼认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可以从法律与诚信两个维度上判断。“法律只是底线,很多行为从法律角度上看可能并未明显违法,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是否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这是经营者应当考虑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上海迪士尼为了防止自带食物而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对于消费者权益和园区安全应该如何平衡,邱宝昌认为,“如果是保证安全,应该是过安检而不是直接翻包,安检是一种扫描,而不是搜查。游乐园没有搜查的权限,这是一种违规行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翻包检查,为了安全还是利润?
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自带食品之所以饱受争议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园区内的食品价格偏高。一根雪糕40元,一个牛肉汉堡85元,爆米花65元一桶,一瓶外面卖3块钱左右的可乐价格售价20元。如此差价也让不少网友大呼“买得起门票,吃不起饭”。禁止自带食物,再加上有145个足球场大小的迪士尼乐园游玩期间不得出园,这意味着游客要么购买这些高价食物,要么只能忍饥挨饿。
迪士尼乐园资料图。汤彦俊 摄
对于消费者质疑上海迪士尼餐食定价偏高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董祝礼认为,企业经营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经营者的自主权是有条件的。“有两个维度需要考量。第一,定价和它的成本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有暴利成分?第二,自主定价是否影响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认为,上海迪士尼作为中国内地唯一一家迪士尼乐园,利用其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了限制。“园区内餐饮是比较贵的,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是否要在园区内部进行消费的权利。”邱宝昌律师向记者举例:首都机场十几年前一碗面要80元,在经过市场部门的监管之下引入了其他餐饮企业,价格才下降到了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虽然一碗面不能卖80,但是买的人多了规模效应反而让商家更赚钱了,这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迪士尼也可以参考这个案例,为消费者提供合理价格的食物,一方面挽回信任,一方面也可以获得更多利润。”
迪士尼辩称“国际惯例”,向来如此便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