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级“非遗”美食其实只有5个 乱用“非遗”招牌或违法
发布时间:2019-08-15 02:18来源: 网络整理麻辣串摊位上挂着醒目的旗子,打出了“蚌埠市非遗保护中心”的旗号。
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实习生 孙晓萱 文/图
“非遗”这块招牌的含金量不言自明,有的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吸引眼球,就自己挂出了“非遗”的招牌,以此为自己聚集客流和人气。可是,“非遗”的招牌还真不是想挂就能挂。
“非遗麻辣串”竟是一个美食节目评出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南山路花鸟市场内的饮食摊点群吃饭时,“偶遇”了一个“非遗”摊位。“饮食群吃的东西很多,我当时也没想好要吃什么,但一看有个麻辣串摊子上挂着非遗的旗号,立刻就有了好奇心想尝尝。”刘先生说,自己在这个摊位上选了好几种麻辣串,然而并没有吃出特别之处,觉得味道和普通的麻辣串没有什么区别。“不知道这‘非遗’的招牌是摊主真的凭实力挣来的,还是自己随便挂上的。”刘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为了见识一下这家“非遗麻辣串”,上个周末,记者来到南山路花鸟市场,在路中间的一家麻辣串推车摊点上,看到了摊主高悬在杆子上方的一面旗子,黄色的底、红色的边,显得格外醒目。旗子上赫然写着“赵记串串香”落款是“蚌埠市非遗保护中心”。也正是这个落款,引起了一些消费者的误会,误以为该摊位有“非遗”称号。
记者以普通食客的身份询问摊主,“你家麻辣串有什么特别之处?怎么就和非遗有关系了?”摊主自信地告诉记者:“你尝尝我家麻辣串,都是老顾客来吃的,吃过一次保证你还来。我家以前参加过一个美食评选活动,当时得过奖的,所以才有的这个招牌。”
记者随后联系了蚌埠市非遗保护中心,询问关于“非遗麻辣串”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从来没有评选过麻辣串的项目,据我所知蚌埠市也没有麻辣串获得过非遗称号的,商家借着‘蚌埠市非遗保护中心’的名号,悬挂招牌的这种方式显然不合适。”该工作人员表示,获得非遗称号的项目在蚌埠市非遗保护中心登记、备案,也会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铜质牌匾,还有证书等,非遗保护中心从来没有颁发过这么简陋的一面小黄旗。
“区级非遗”被夸大宣传
无独有偶,凤阳路上一家名为徽味人家的饭店,门头店招位置也打出了醒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识。
“还真不知道蚌埠的哪道名菜被收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机会来见识一下。”昨天,经过凤阳路时,吃货高女士看到这个招牌后十分心动。
记者随后以食客身份采访了该酒店工作人员,“看到了你们的门头标识,你们哪道招牌菜是被评为‘非遗’项目了吗?”
该酒店工作人员十分热情地介绍:“对,我们有一道‘李鸿章大杂烩’是被评为了‘非遗’,这道菜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非常有名。”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去吃饭点了这道菜,到时还会有工作人员专门解释菜品的由来,饭店还专门为这道菜做了详细的解说手册,这是一道地道的文化菜。
而记者查询资料时发现,“李鸿章大杂烩”确实是一道传统名菜,但属合肥菜,始创于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相传与晚清名臣李鸿章有关。
那么,这家饭店是否可以给自己打上“非遗”的记号?记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求证。
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酒店的这道菜确实是被评为“非遗”项目,但却没有被列入市级以上的非遗名录中,只是龙子湖区评出的非遗项目。饭店直接挂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识确实容易引起市民的误解,而且在宣传中有夸大的嫌疑,应该加上“区级”或“龙子湖区”之类的前缀。
乱用“非遗”招牌可能违法
针对这些随意使用或是不规范使用“非遗”名号的商家,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商家都打‘非遗’牌,但这牌不能乱打、乱挂。有可能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要接受处罚的。”该负责人解释“非遗”项目牌匾只能由文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牌匾只有一个,由相关文化部门认定的该项目保护传承人或传承单位保管,任何人和单位不能盗用、复制。
蚌埠哪些美食入非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