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布春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7项安全警示提醒谨防食物中毒
发布时间:2020-04-09 11:04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南宁发布春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7项安全警示提醒谨防食物中毒
4月8日,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从食品选购、居家饮食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物中毒。
据介绍,春末夏初季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滋生繁殖活跃,食物容易腐败变质。为避免发生春夏季食物中毒,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春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包含了7项安全警示,几乎涵盖了食品安全的每一个方面。
在外出就餐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趋缓向好,南宁市现为低风险区域,餐饮单位已开放堂食服务,广大市民在外出就餐要做好防护,应选择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消费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光顾无证照摊贩。
在食品采购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食品选购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
在居家饮食安全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在预防野菜野蘑菇中毒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菜野蘑菇,避免食用野菜野蘑菇中毒。
在防止发芽土豆中毒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春季是土豆易发芽期,食用发芽土豆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请不要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
在食用冷冻海产品方面,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春季是海产品的产出淡季,冷冻海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不当,容易腐败变质,产生胺类、可溶性毒蛋白、吲哚、恶臭素等有毒害的物质,而且这些有毒害的物质,加热煮、熬并不能彻底破坏其毒害性。因此,春季应慎食冷冻海产品,变质的海产品切不可食用。
此外,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提醒,一旦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要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病历、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证据不足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严晔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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