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4日起恢复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性运输驾
发布时间:2020-07-22 15:40来源: 网络整理据北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官微22日消息,7月20日,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三级。根据疫情防控和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经市交通委批准,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自2020年7月24日起,恢复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工作安排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1.停考前已经约考的考生,按照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电话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考场调整安排见附件1。
2.新报名的考生,自7月24日起可以在《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审核合格后,自行打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携带申请表要求的材料,按照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约考手续。考生到约考点办理约考手续时,应确保信息审核结果在有效期(30天)内,超过有效期的请重新进行网上信息审核。
3.补考考生,不需网上预约,可直接到约考点办理约考手续。
(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1.停考前已经约考的考生,按照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电话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
⒉已经受理的考生,可持相关材料,于每个月的第三周内,到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丰台区莲花西里10号)办理约考手续。
3.临时调整旅客急救考试方式。按照本市新冠肺炎防疫要求,减少考生聚集和接触,旅客急救实操考试暂时改为纸质试卷考试,考试内容不变,考试时请携带黑色或蓝色签字笔或钢笔。复习资料参考《客运驾驶员旅客急救考核复习资料》(见附件2),或关注北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介绍”栏。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顺利开展
(一)考点防控
1.加强入场管理。各考点要指派专人对考生进行管理。考生进入考点时,前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出示“北京健康宝”APP信息,显示“未见异常”方可进入。
⒉做好考场清洁消毒。开考前,各考点要对考场设施(座椅、课桌、计算机、指纹仪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⒊保持通风换气。各考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安全。
⒋控制考场人数。考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引导,动态调整人员密度,避免扎堆聚集等情况出现。
⒌加强考场监督检查。考试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属地街道、卫健委等部门报告处置。
(二)考生防护
⒈佩戴防护用品。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佩戴好口罩,除了在考生人脸识别、核实身份等环节可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摘除口罩外,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考生在考场内不准扎堆交谈。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
⒊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严格按照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就座候考,减少不必要的走动,避免出现扎堆情况。考试结束后必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引迅速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⒋为避免聚集,请考生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北京健康宝”个人信息,在考场入口处快速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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