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12分不要怕!网上学习考试可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发布时间:2020-07-07 17:28来源: 网络整理为进一步发挥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3月1日起,重庆、四川、广东深圳正式开展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试点工作。
网通社从公安部了解到,试点首日,三地共有1.4万名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申请网上学习,其中有4,000多名驾驶人完成了学习考试,减免了交通违法记分。
试点地区将全面试点网上学习和考试方式,同时根据试点情况,开通现场学习和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方式包括网上学习和考试、现场学习和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另外,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分应当由本人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当事机动车驾驶人将纳入黑名单记录。同时,本记分周期及随后2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
一、网上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网上提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将审核是否符合减分条件,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APP消息告知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成功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日内完成学习。
网上学习内容可以采用视频、文档课件等方式,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采用实人认证、人脸识别比对等技术,确保机动车驾驶人本人参加网上学习。
网上学习完成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加考试。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间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未答题目累计达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申请补考次数最多2次;考试合格的,减免1分。
二、现场学习和考试
参加现场学习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通过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过程中,将通过随机抓拍照片、全程音视频监控等方式,核对机动车驾驶人本人持续参加现场学习。1小时内累计出场达到5分钟的,本次现场学习无效。
现场学习完成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当日参加现场考试。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未答题目累计达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日补考2次;补考不合格或者未参加考试的,本次现场学习记录作废。考试合格的,减免2分。
三、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时,应当通过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1小时。完成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后,系统将进行为期2日的活动记录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减免1分。
附: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三地试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问: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
答: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问: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问: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