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淮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安徽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0-07-05 11:28来源: 网络整理3.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有加试要求的职位什么时候加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特殊职位的加试一般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关于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录用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是否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需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特别提醒: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请因怀孕、伤病、体弱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慎重报考。
3.什么时间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入围人员可以关注安徽先锋网、各市指定网站的后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线下资格复审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4.如何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6.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7.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8.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0.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1.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1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将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13.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