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04 19:15来源: 网络整理【导语】2020年长春市直及各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出,各位小伙伴在面临选择岗位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的纠结,可以带着您的疑惑,咨询在线政策答疑老师吧,都可以为您解疑答惑。【咨询辅导员入口】
2020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时至2020年7月24日中午12时,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到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12楼1211室(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0431-81130611),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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