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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一家居

发布时间:2019-07-14 23:35来源: 网络整理

证劵代码   01495  
公司名称(中文)   集一家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Jiyi Househol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公司业务  

集团是中国具规模的综合建筑及家居装修材料以及家俱供应商及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供应商。集团主要从事销售与分销商品及提供服务。

 
所属行业   建筑  
港股股份数目   691200000(股)  
主席   侯薇  
主要持股人   侯薇  
董事   侯薇(主席兼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刘贤秀(执行董事) 杨柏康(执行董事) 侯波(非执行董事) 叶义辉(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衍业(独立非执行董事) 侯联昌(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秘书   罗伟兆  
注册办事处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公司总部   香港湾仔分域街18号捷利中心1405室  
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梅州分行 广发银行梅州分行  
法律顾问   马世钦邓文政黄和峥吴慈飞律师行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Appleby  
公司网址    
电邮地址   info@jiyihousehold.com  
电话号码   400 9919 889 (86753) 6116 988  
传真号码   (86753) 6113 339  

随着本集团之策略重心由销售及分销商品转移至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本集团已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在收入、毛利及纯利方面成功实现正面增长。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分部收入占总收入的约51.9%(二零一七年:约23.9%),而销售及分销商品分部收入占总收入的约48.1%(二零一七年:约76.1%)。 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之业务分部实现快速增长,并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取得丰硕成果。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成功赢得并开始若干大型企业建设工程,并因此令收入大幅增加。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所产生之收入由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99.3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12.1百万元或约213.5%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311.4百万元,且本集团录得毛利由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8.2百万元增长约人民币24.4百万元或约296.3%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32.6百万元。毛利率由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的约8.3%增长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10.5%。 销售及分销商品 销售及分销商品仍为本集团之稳定收入来源。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随着上文所述本集团之策略重心之转移,本集团录得来自销售及分销商品之收入由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316.6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28.6百万元或约9.0%至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288.1百万元,特别是二零一八财政年度来自家居装修材料及傢俱产品之收入分别录得减少约46.3%及约7.8%。 整体而言,本集团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录得综合纯利约人民币12.1百万元,较二零一七财政年度之综合纯利约人民币9.0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3.1百万元或约34.4%。该增加主要由于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的业务分部产生的毛利增加约人民币24.4百万元,销售及行政开支分别减少约人民币3.2百万元及约人民币1.3百万元,两者于综合纯利之增长由销售及分销商品约人民币21.5百万元产生的毛利之减少及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6百万元之增长所抵销。

自二零一七财政年度起,本集团已将其核心业务重心由销售及分销商品之业务分部转移至发展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之业务分部,并已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在收入及溢利方面取得显着增长。源自提供室内设计及工程服务之业务分部收入显着增长乃主要由于报告期间若干大型企业项目开始施工。更令人鼓舞的是,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九月成功竞得联合招标,成为两个工程采购施工(「EPC」)项目施工部分的总承包商。这是本集团首次成为由中国政府招标之EPC项目的总承包商。预期此次成功将为本集团带来可观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其将为日后本集团自中国政府获得更多项目(包括公私营合作项目)带来宝贵经验。 除持续加强现有业务外,本集团亦正积极寻求新投资机会(尤其是泛文化和娱乐行业)以提高本集团之盈利能力及最大化我们股东的回报。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跟深圳天鹏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就有关可能收购该公司将予开发之不少于13项电影或电视项目订立协议(「建议收购事项」)。根据本公司股东及董事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通过决议案而授出之一般授权进行的新股配售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完成,其为建议收购事项提供资金。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集一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信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信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信丰文化」)及碧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据此,集一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购买510股股份,相当于信丰文化已发行股份之51%,总代价为54,366,000港元。该投资预期将为本集团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及多元化本集团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