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加盖拒拆除 柳州一业主房产交易权限被冻结
发布时间:2019-08-26 10:10来源: 网络整理执法连吃“闭门羹”,城管向房产交易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违建加盖拒拆除 房产交易权限被冻结
图中画圈处为违建部分。通讯员黄汉松 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许洁琳 通讯员 黄汉松)住宅小区房屋违建业主不配合拆除工作,执法人员屡吃“闭门羹”,10月11日,柳州市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发函至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和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对西江路集美郡小区一涉及顶楼违建的房屋暂停办理不动产买卖、赠与、抵押等交易业务。
此前,鱼峰区城管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在柳州市西江路集美郡6栋4单元602号,有业主在顶楼的露台搭起了玻璃和木质结构的建筑物,面积大约有一百多平方米,这种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公共露台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不仅侵犯相邻权益,且存在安全隐患。
城管部门接到反映后,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通过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等措施要求整改,但业主总是关闭大门不予应答,执法人员连吃“闭门羹”。
为此,鱼峰区城管部门于10月11日发函至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和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对此处违建房屋业主的房产暂停办理不动产买卖、赠与、抵押等交易业务,待相关违建被拆除后方解除冻结状态。
“搭建的违法建筑位于楼顶露台位置,拆除难度大,而且执法人员无法进入。”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在这种情况下,查处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鱼峰区行政执法局将此情况发函至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和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违建房屋实施产权冻结措施。这意味着,在违法建筑物拆除、恢复原样之前,该房屋将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显示为冻结状态。产权被冻结,房屋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贷款。
据悉,此举目的在于多方面打击小区违法建设行为,促使业主自行拆除整改到位,也节省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成本。今后,城管部门将不断完善这一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城市管理办法,维护城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