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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高地!江苏新增15个农业产

发布时间:2019-08-05 01:31来源: 网络整理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7月31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等15个乡镇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承担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至此,我省累计已有31个乡镇获批实施。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是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我省有16个乡镇入围,在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我省入选的15个乡镇是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江阴市璜土镇、新沂市时集镇、睢宁县邱集镇、溧阳市天目湖镇、太仓市璜泾镇、赣榆区海头镇、涟水县南集镇、淮安区施河镇、建湖县恒济镇、东台市富安镇、丹阳市珥陵镇、兴化市戴窑镇、宿城区罗圩乡、洋河新区洋河镇。建设启动后,省农业农村厅将按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专家的审核意见,指导各地把握建设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资金监管、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过程的调度,强化督查推进,推动项目建设。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管,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下拨补助资金,严禁将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确保建设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

  交汇点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