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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包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运行

发布时间:2019-08-02 01:41来源: 网络整理

  2019年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结构,全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发展、持续向好的态势。

  ◎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扩大。截至6月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120个,建设规模2741.4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1082.44亿元、施工面积1785.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8.68%、27.5%、23.71%,其中:新建项目10个,建设规模209.8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50.0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8.38%、827.83%;续建项目82个,建设规模1980.26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424.4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6.04%、21.52%。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大幅上升。1~6月,包头市房地产业完成投资金额同比增长26.3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3.62%,其中:住宅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42.04%。

  新建商品房供应速度加快。1~6月,全市上市商品房项目68个,批准预售商品房16882套、面积192.9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1.95%、11.56%,其中:新建商品住房14596套、面积173.2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5.31%、25.81%;新建商品非住房2286套、面积19.7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33.39%、44.09%。

  新建商品房销售稳中有降。1~6月,全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17070套、面积196.96万平方米、金额135.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0.09%、减少3.2%、增长0.76%,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累计销售14630套、面积174.79万平方米、金额11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7%、4.78%、16.11%;新建商品非住房累计销售2440套、面积22.17万平方米、金额19.53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6.77%、39.54%、43.54%。新建商品房销售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新建商品非住房销售下降幅度较大。

  新建商品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截至6月底,可售新建商品房63973套、面积701.45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8年底增长1.38%,去化周期18个月,处于10~18个月的合理区间,其中:可售新建商品住房32758套、面积404.62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8年底增长4%;可售新建商品非住房31215套、面积296.83万平方米,库存面积较2018年底减少1.99%。

  二手房交易略有回落。1~6月,全市二手房累计成交15066套、面积121.9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25%、10.52%,其中:二手住房累计成交14438套、面积116.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1.48%、3.4%;二手非住房累计成交628套、面积5.3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4.32%、减少65.72%。二手房成交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二手非住房成交量下降幅度较大。

  新建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为6696元/平方米,市五区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中位数为6817元/平方米。2019年1~6月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指数分别为100.5,111.0,118.6,由高到低排70个大中城市第48位、39位、65位。2018年包头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平方米,按照反映房价是否符合当地居民承受能力的指标,2018年包头市房价收入比为4.99,处于4~6的合理区间。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水平不断提高。按月完成“城房指数”“全国9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月报”包头数据及“房地产交易市场日报、月报”住建部直报工作,及时编制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快报和报告、房地产运行情况分析及《2018年包头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汇总版》的编制,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为各部门、各地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去库存的精准施策提供依据。继续按季对已开工建设未取得预售许可和持地待建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完整的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分析链,完成了2019年度供地建议的制定,及时掌握全市各地区商品房预期库存情况,优化市场供应结构,提前化解市场风险。拟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包头市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全市、全局多部门配合联动的市场分析研判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上半年共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工作成效良好。继续贯彻落实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8月7日住建部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的通知》(包住建房【2019】40号),建立健全遏制房价上涨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切实稳定市场消费预期。上半年与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联合对包头市房价较快上涨的56家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详细了解包头市新建商品住宅业态情况,要求开发企业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促进包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