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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间房屋买卖有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9-07-30 16:59来源: 网络整理

  昨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不动产登记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的内容,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2018年10月,为切实解决办证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多跑路、重复报、时间长、环节多”等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税务局结合大连地区实际,与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实施了不动产交易和税收征缴“一窗受理”。现阶段,市内四区“一窗受理”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企业购买及转让房屋。其他地区“一窗受理”的业务范围为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房,个人转让住宅。将逐步研究扩大业务范围,最终达到所有业务均可实施“一窗受理”、即时办结。截至6月30日,我市的市内四区、保税区、花园口区、高新园区、开发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已经实现了“一窗受理”,上述地区的办证人可以享受到便利的办证服务。其他地区“一窗受理”工作正在陆续推进中。

  那么,“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购房人首先到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组成的联合咨询台进行资料初审,然后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业务。首先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资料,通过高拍仪拍摄照片后经网络传递给税务部门,两家并行同时办理业务,办证人在窗口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的税费,登记部门负责发放证书。通过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整合交易环节,优化业务流程,已经将即时办结的业务办理时间从原来的平均2天缩减为1个小时以内,非即时办结的业务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一窗受理”只是优化了业务流程,节省了办证人的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不会对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产生影响。

  另外,据介绍,现阶段,市内四区已经将非住房交易纳入了“一窗受理”范围,正常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地区非住房交易还没有实行“一窗受理”。

  热点问题:

  Q:税务部门是否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办理并收取办证人费用?

  A:现阶段,税务部门只针对计税价格有异议的房屋交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且相关费用由税务部门承担。税务部门不会委托房屋交易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办理,也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办证人收取除法定交易税费和政府性收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Q:对于家庭唯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税务部门是怎么认定的?

  A:税务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网络传递的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确定家庭房屋套数,并按房屋备案时间顺序确定家庭唯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

  Q:与开发商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多久缴纳契税?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原大连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前(时)缴纳契税。

  Q: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买卖有税收优惠吗?

  A: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买卖(赠与)住宅,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申报的价格确定,纳税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公证书等。三代直系血亲以外的直系亲属买卖(赠与)住宅和非住宅,计税依据按照合同价格与评估价格较高一方减半确定。

  Q:现在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减税降费政策,个人和企业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是否享受相关政策?

  A:对个人和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卖方在查实征收或者核定征收中如果增值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减免。增值额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同时,无论增值额是否超过10万元,均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