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骗取18人400余万元购房款获刑十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9-07-19 12:20来源: 网络整理不限购的“法拍房”,她能低价买到长沙开福:一女子骗取18人400余万元购房款获刑十三年半
随着买房限购政策的实施,不少湖南长沙市民陷入想买房却无购房资格,或者房价太贵买不起的尴尬境地。然而,在一些不法分子眼中,发财的时机来了,蒋某就是其中之一,她谎称能拿到法院不限购拍卖房诈骗他人钱财。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买房还有“内部价”?原来只是骗局
朱女士是长沙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直想在长沙拥有自己的房子,可随着长沙限购政策的实施,高昂的房价让她望而却步。
2018年年初的一天,小区的业主蒋某跟她谈论起房子的事情,不经意间透露,小区内有一套房产要进行拍卖,她舅舅以前是某银行行长,现在退下来负责贷款和拍卖房工作,这套房子内部价只要75万元,自己可以帮她拿到这套房子,但要交10万元定金。
禁不住诱惑,2018年3月10日,朱女士付齐了定金,蒋某要带她去银行签合同。到银行后,蒋某让其在大厅等候,自己却走进一个小房间。不久,蒋某拿出一份合同,让朱女士在乙方上签字,看到合同的甲方上盖着“某某银行湖南省分行合同专用章”,朱女士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之后,蒋某又以中介费、拍卖保证金、手续费等为由,要求朱女士支付各种款项。其间,蒋某也多次带着朱某到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办理相关手续,截至案发,朱女士已经付给蒋某39万元。
朱女士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个“好心”帮助自己的蒋某,其实是一个骗子,自己不过是她早已物色好的“目标”。
赢得房产中介信任,“业务”快速发展
张先生是长沙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2018年1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先生认识了可通过内部关系低价拿到“法拍房”的蒋某。“经交谈,我觉得她能力强,人脉广,还有很多成功的购房案例,就萌生了向她介绍客户的想法。”张先生说。
同年1月底,蒋某通过网上查询得知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世纪城有套房产将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几天后,张先生带着客户赵某找到蒋某。在张先生的担保下,蒋某与赵某签订了12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后,蒋某以参与竞拍需要交付保证金为由,要求赵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20万元定金。拿到钱后,蒋某并未报名参与竞拍,最终该房产被他人拍得。
此后,张先生等人又给蒋某带来了几名“客户”,结果都成了她的“盘中餐”。
伪造法院执行裁定书,未参拍却“拍到”房产
朱女士和蒋某的合同已经签了一年多,但朱女士的房产过户手续还是没有办下来。面对朱女士不停的催促,为拖延时间,蒋某打起伪造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主意。
蒋某先下载了一份真实的法院执行裁定书,修改了文书内容和案号,然后再通过网络联系制作一次性印章,最后将“法院公章”盖在“执行裁定书”上。于是,没有报名参与竞拍的朱女士却“成功拍得”该房屋。
据蒋某供述,为取得购房者的信任或拖延时间,她多次伪造湖南省多家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此外,她还多次带着购房者们去银行、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其过程均是——蒋某让购房者在一旁等候,然后独自去找人“办手续”,最后让购房者回家等消息。其实,蒋某只是在这些单位的某个角落里,在合同或文书上盖了一个假章。
2018年7月下旬,由于房产过户手续迟迟办不下来,七八名购房者跑去查询,才发现有两套蒋某承诺的“法拍房”早就过户到其他人名下。购房者们意识到被骗后报了警。7月27日,公安机关将蒋某抓获。
如此“神通广大”的蒋某究竟是何许人也?经查,今年36岁的蒋某是湖南湘阴人,2017年2月左右,蒋某由于经常听到小区居民谈论“法拍房”,她便动了心思,开始通过网络搜索、咨询律师和法官等方式了解司法拍卖相关信息。同年3月,蒋某萌生了以帮别人买“法拍房”为由从中诈骗的想法。
截至案发,蒋某共骗取18名被害人400余万元,蒋某收取被害人购房定金后,并未为被害人购房办理任何实质性手续,而是将被害人钱款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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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金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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