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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开展集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9-07-19 12:13来源: 网络整理

“零首付”购房、捂盘惜售……记者17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从7月22日至9月30日,该局将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治理市场乱象,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决定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力争通过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此次集中整治内容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以私下内部认筹、排号等方式蓄客,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交易当事人(买卖交易双方及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定金、押金、预定金和房屋产权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等。

根据部署,从7月22日至7月31日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阶段,各房地产主管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设立举报电话。8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组织检查组,对本辖区内房地产企业销售秩序进行现场集中检查。9月1日至9月15日进入抽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房地产主管部门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在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的同时妥善采取行政措施,给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信用减分、注销备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