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代付8万首付成“洗黑钱” 儋州业主42万新
发布时间:2019-07-18 05:06来源: 网络整理
>>>点击进入专题<<<
编者按:
购买房屋无法办理产权、交了房款迟迟不交房、精装修有猫腻、一房多卖、未交房已被抵押……在买房的道路上,总会意外地出现避之不及的“大坑”,7月1日,海口一女子就因购房纠纷“跳海” 表达诉求。对于各种购房乱象,海南省一直持有零容忍的态度,2018年,海南八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近日,三亚又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但总有开发商、中介不断试探政府和消费者的底线,即日起,南海网推出“聚焦海南房地产乱象”专题报道,曝光房地产行业的“老赖们”。
椰视频|找朋友代付8万元首付成“洗黑钱” 儋州业主42万元新房备案被“卡”近两年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7月17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钟圆圆)7月开始,南海网公开征集海南房地产乱象线索,远在江苏的谢先生打来电话诉苦。原来,2017年,谢先生购买了儋州锦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西锦城小区一套价值42万的两居室。由于付款时信用卡额度不够,他麻烦朋友潘先生代付了首付中的80001元。没想到,在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过程中,儋州市住建局认为谢先生的代付行为涉嫌“洗黑钱”,并按照相关规定退回材料,不予以备案。一晃快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同小区的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他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和谢先生同时段购买房屋的部分业主已经入住西锦城小区。南海网见习记者钟圆圆摄
朋友好心代付 新房备案一波三折
“要是销售或财务当时告诉我不能代付,我无论如何不会叫朋友刷卡的。”谢先生说起代付一事直言后悔。谢先生从小喜欢大海,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他便和3位朋友筹划在海南买房养老。2017年,他在网上一眼就相中了西锦城小区的房子,于是和朋友相约到儋州买房。由于疏忽,谢先生带了只有5万额度的信用卡,朋友好心帮他代付了部分首付,没想到这份好心却导致备案手续一波三折。
2017年6月,谢先生先付了5万元的认筹金,同年10月12日,他再次来到西锦城小区售楼部,在销售员小陈的陪同下签订购房合同。当时,谢先生只带了信用卡,限额只有5万元,首付共计130001元,除去认筹金,他还需要再付80001元。本来打算第二天再付首付,奈何当时天色已晚,为了方便,他决定用朋友的银行卡先付首付,开发商一方未提出异议,他也就放心付了钱。在2017年10月14日和10月15日,他将欠款分两笔还给了朋友,买房的事情暂告一段落。
本来签订购房合同后不久,开发商就应当帮谢先生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但是一直到2018年8月,销售部门的负责人才告知谢先生称,办理备案的过程不顺畅,谢先生需要出具一份代付声明。声明显示,为了办理商品房备案、预告登记,开发商承诺潘先生于2017年10月12日替谢先生代付位于儋州市中兴大道西段那大控规12号街区西锦城的80001元购房款。随后,谢先生又先后提供了银行流水等材料。但从2018年开始,谢先生的备案材料多次被儋州市住建局以涉嫌“洗黑钱”、限购等理由退回,事态陷入僵局。
开发商本来应在2019年1月20日交房,但谢先生的商品房合同备案一直无法办理,开发商拒绝交房。无奈之下,谢先生在今年6月4日到儋州与开发商协商,在他强烈要求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要求谢先生签署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书》明确,由于谢先生支付购房款时有一笔8万多元的购房款是他人代付款,不符合海南省如今的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该套商品房的备案事宜,代付款问题由谢先生自行解决;因商品房不能备案,导致该套商品房不能办产权证,承诺人谢先生不向开发商主张任何权益;该商品房备案前,承诺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抵押、担保。
“代付的时候没说不允许,交房的时候还要我签这种‘不平等条约’。”谢先生后悔自己对政策的疏忽,也对开发商的做法感到气愤。拿到房子的钥匙以后,谢先生开始了上访之路。
谢先生还款的银行流水。(受访者供图)
特殊政策恰逢其时 两周内可办结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