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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 绍兴人会选择吗

发布时间:2019-06-20 10:59来源: 网络整理

  如果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按时领取一笔养老金,同时还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养老,但去世后,房产不能留给子女,只能给保险公司。这样的养老方式,你愿意吗?

  养老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试点四年,保险版“以房养老”近日再次受到关注。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从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

  政策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4年后全国推广

  力图改善老年人晚年质量

  8月初,家住杭州的一对老夫妻——陆先生夫妇领到了第一笔养老保险金,据悉,他们因购买了“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而成为浙江省首单“以房养老”保险客户。

  60岁以后能“以房养老”?其实“以房养老”的模式有很多,这次推广的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专业术语叫作“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房屋所有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一笔养老金,待所有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处置房子,并扣除相关费用,房子抵押并不影响居住。简单说,就是提前兑现房子未来的价值,从而改善老年生活。

  早在2014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就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启动“以房养老”试点。试点四年后,今年8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开展。”

  推行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主要是为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养老需求。

  现状

  推进情况并不乐观

  目前全国仅有一家能提供相关保险产品

  记者从绍兴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绍兴地区还没有保险版“以房养老”。“有听说过‘以房养老’,如今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对市民及保险公司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业务科主任鲁妹英告诉记者,“以房养老”只能作为一个补充养老方式,为少部分人例如孤寡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多样化养老选择。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险企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房来宝”。从其保险费率来看,以投保年龄60岁为例,男女有所差异。如投保人的房产以100万元有效保险价值计算,60周岁投保男性,延期年金需缴至86周岁,年缴保费2544元,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未扣除相关费用),86周岁之后,他无需再缴保费,但仍能以每月2514元的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同样条件的女性投保人,分别为年缴保费1622元和每月到手基本养老保险金额2082元。

  “这种产品设计复杂、前期投入较长、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很难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导致供给能力和意愿不足。”鲁妹英分析道,对于保险公司、保险受益人来说,这都相当于一个对赌协议。

  那么,“以房养老”能否会成为未来普遍的养老模式?随着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还是十分有潜力的。

  声音

  传统观念仍根深蒂固

  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要理性

  如果老之将至,那么房子怎么规划?在采访中,很多老年人表示会选择留给子女。“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大部分老人还是想把房产留给子孙,宁愿自己吃苦。

  “我不会以房养老,会把农村的房子留给儿子。”现年61岁的刘大伯说,虽然退休金一个月3000元,但还能够生活,以房养老的话,要那么多钱好像意义也不大。“我还是愿意把房子留给孩子,去年刚添了个孙子,以后房子还要传给孙子咧。”刘大伯说村里的老人们都是这样,“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而不留给孩子,会伤害亲情。”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周围几位年轻人,听听他们的想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90后表示,“60岁以前按揭买房,60岁以后抵押房子养老,到头来什么都没留下。将来自己老了,还不如把房子卖了,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或者收租金,自己则住养老院,有好多方案都比‘以房养老’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