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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制订学前教育法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6 09:28来源: 未知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稳步提升,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仍然是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应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且有质量地发展。(相关报道见A3版)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日前透露,教育部已成立学前教育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学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立法座谈会,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和专题研究,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草案文本。

制订学前教育法,实现学前教育的普惠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是学前教育的定位。我国已经明确将学前教育定位为普惠性教育,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已经确定普惠目标,2020年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其中普惠园率80%,公办园比例不低于50%。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只有1.3%,经过两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占总经费的比重约为7.21%,但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要求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教育经费的9%,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不得低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有56%的幼儿在民办园。因此,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就有两个现实选择,一是加强公办园建设;二是扶持民办园,建普惠幼儿园。前述《意见》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这是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的重要举措,但是,如果不加大投入,民办园办成普惠园后,必然会影响普惠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