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资讯 >

疗治“城市上空之痛”的药方,南通网

发布时间:2019-07-19 07:15来源: 网络整理

7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11日,济南市槐荫区某小区有三把菜刀从楼上掉下来,警方正在寻找扔刀者。

高空坠物被称为“城市上空之痛”。近一段时间,这种痛有愈演愈烈之势。据统计,自6月以来,全国已发生五六起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杜绝高空坠物,确保城市居民“头顶的安全”,成为城市管理不可逾越的底线。

综观高空坠物案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导致的高空坠物;而在人为的一类中,又可分为有意而为和无心之失。

6月13日,深圳一名5岁男童被小区楼上掉落的窗户砸中身亡。人们在惊骇之余,发出了对建筑安装质量的诘问。据统计,近年发生的多起非人为高空坠物事件,均由临街建筑安装质量不佳引起,比如外墙磁砖剥落等。所以,有必要从行业法规的角度,遵循生命至上的理念,重新审视和调整建筑安装质量标准,提升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并强化保障和维修责任。这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它决定了能否从源头上防范非人为高空坠物。

6月19日,南京一名8岁男童高空抛物,致一名女童头部受伤。这应是一起有意而为的高空抛物。高空抛物不同于一般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它有可能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格禁止,一旦违反就要通过法律手段给予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警醒那些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人,从而形成“以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另一类高空坠物属于无心之失,是人们因为缺乏生活经验或者安全意识淡薄而导致的。譬如阳台高处置物,不小心碰触致其掉落室外等。这些行为与个人道德品质无关,却反映出个人风险意识的欠缺。这需要人们对日常生活习惯加以关注和检讨,防患于未然。

无论是有意而为还是无心之失导致的高空坠物,都与市民素质相关。要让市民做到不向楼外抛撒杂物,充分认识高空坠物风险,必须提升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学校、社区、单位等应承担起教育、宣传和劝导的责任。

在建设智慧城市的今天,通过摄像头布控等方式,对高空坠物加以监控,应不是难事。这将为快速锁定肇事者提供帮助,也会对高空抛物者形成威慑。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相关技术应大力推广和应用。

因此,想要疗治“城市上空之痛”,必须施行严格的城市管理,必须努力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飞来横祸”伤害市民,才能构建起严密的防范高空坠物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