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社区工作者政策待遇(972人)
发布时间:2019-07-06 13:25来源: 网络整理2019-07-06 11:32:29| 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9天津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2019年天津市计划面向全国招聘97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滨海新区127名、和平区23名、河东区64名、河西区111名、河北区100名、南开区10名、红桥区20名、东丽区55名、西青区143名、津南区10名、北辰区48名、武清区150名、宝坻区48名、静海区18名、宁河区5名、蓟州区40名。
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
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按照《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具体薪酬待遇附后),设置3岗18级,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2019天津市社区工作者招聘97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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