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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广西5家长被学校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9-07-06 00:45来源: 网络整理

  中新网河池7月4日电 (黄峰 林远先 林浩)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宣传部4日介绍,该县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兰某林等5位家长拒不履行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的责任追究案,当地一乡镇初中要求依法判令家长将辍学子女送回学校,完成义务教育。

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广西5家长被学校告上法庭

图为庭审现场 林远先 摄

  上述5位被告的子女原就读于巴马凤凰乡初级中学,但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便辍学。学校先后指派工作人员分别多次入户劝学生返校就读,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该校寻求法律援助。

  法院经审理认为,家长作为子女的法定第一监护人,对子女有教育抚养权,有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父母应当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后经过调解协商,被告家长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下学期开学一定送子女回校上课。

  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凤凰乡初级中学校长潘立红告诉记者,一些贫困户受教育水平低,不愿送孩子读书,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给当地脱贫攻坚带来很大挑战。

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广西5家长被学校告上法庭

图为家长在调解书上签字 黄峰 摄

  对此,巴马县加大辍学学生排查力度,构建教育资助体系、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学习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今年以来,该县结合实际,先后送3批共130名建档立卡初中生赴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学习。64名辍学学生中,已有44名被劝返。

  为使教育扶贫举措得到进一步强化,目前,广西已将“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无义务教育阶段后续教育因贫失学”和“整村无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列入贫困村“摘帽”的重要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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