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6 01:53来源: 网络整理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4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8号)、《关于做好2019年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6号)、《关于下达2019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高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整个工作流程,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与计划管理组、投档与信息管理组、综合协调组、保障服务组、督察信访组等5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审核与计划管理组:负责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及省教育厅招生录取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具体工作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的管理(包括配置、解释、调整、发布及进度情况汇报);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和公布;负责各批次投档条件和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特殊类型考生投档资格、录取结果的审核;负责审查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意见合理性;负责与市招考机构、高校的协调联络;负责录取工作进度的调控;参与投档模板设定及审核;向高校通报预投档信息,收集高校调档比例或调整招生计划的报告;负责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政策方面的答疑等工作。
投档与信息管理组:负责各批次投档模板设定和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公布;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参与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招生高校网上录取技术服务支持及系统管理支持(包括口令下发、安全运行指导等);负责志愿填报系统及数据的维护、管理及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网络和技术方面的答疑;负责分校打印春夏季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录取期间组织协调、文秘宣传、信件收发;负责录取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招生录取现场领导视察、媒体开放日活动的组织;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安排;负责编印录取工作简报;负责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
保障服务组: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盖章及分发;邮寄春夏季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信访接待工作;交办、转送、督办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事项;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对社会反映的重要信息,考生、家长普遍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录取期间偶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网上有害信息的搜索和处置;负责对媒体和群众集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参与录取政策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