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 文化教育的
发布时间:2019-06-22 08:52来源: 网络整理实施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 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分立审批流程
一、办理环节:(详见图示)二、实施机构: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四、所需材料:1.学校分立申请;2.债权债务公告,营利性民办学校需提供,自学校董(理)事会成员发起的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3.理(董)事会同意学校分立以及对清算报告审查的决议、学校清算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清算安置方案及财务清算报告;4.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5.民办学校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6.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登记表。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咨询电话:6793756八、受理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2楼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九、注意事项: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十、申请材料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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