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毕节市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13 13:07来源: 网络整理各有关县(区)教育科技局: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局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制定了《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特区,以下简称县)教育科技局要按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6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并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9〕号)和《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为做好我省2019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数量
2019年全省安排“特岗计划”指标1910名在七星关区等7个县(市、区,下同),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1420名(含5名“硕师计划”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表1,下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49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2.对已取得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具体招聘范围、条件由各设岗县区自行确定。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设岗县区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本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三)为加强我市“双语”教育,对设岗学校存在“双语”教学需要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会相应民族语言的报考对象。
(四)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