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外足球场人工草坪及灯光改造
发布时间:2019-06-06 13:45来源: 网络整理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外足球场人工草坪及灯光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外足球场人工草坪及灯光改造工程已由楚雄州财政局以楚雄州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外足球场人工草坪及灯光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采购编号、内容及要求
2.1项目编号:5323005688050551901310092
2.2采购内容:建筑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拟进行维修改造的项目内容有:标准足球场排水系统、人工草坪基础、人工草坪铺设、灯光照明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采购预算价:约448.6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计划工期: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
2.6地点:楚雄市鹿城东路125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若是2018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1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8年至今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的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或拟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4、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滇登记证明。
5.5、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至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应具备从事过类似项目。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查:(一)营业执照副本;(二)资质证书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四)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七)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八)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06 月 06 日至 2019 年 06 月 27 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