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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的强奸杀人案,真凶究竟是谁?

发布时间:2023-09-04 19:13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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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暑热未退,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的一处居民区,记者见到了已过古稀之年、身材瘦削的毛小军(化名)。此次探访,源于17年前九峰镇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

17年前,那场命案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毛小军与这起命案有什么关联?他的人生又经历了怎样的跌宕起伏?记者来到当年的案发地九峰镇,深入采访这场抽丝剥茧的办案经过。

案起

时间回溯至2006年8月24日,当天中午12时左右,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九峰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处废弃的门市内,在荒草堆下掩埋有一具女尸。

案发现场

经法医鉴定,死者是一名30岁左右的女性,死亡时间为2天左右。公安机关现场走访调查了解到,这名女性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废弃门市内,经常有人看到她在周围捡拾垃圾,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

随后,侦查人员在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居住人员进行排查时了解到,毛小军独自一人居住,未婚,经常独来独往,平时每天都会外出捡垃圾,靠拾荒度日,对案发现场周围比较熟悉,具有作案嫌疑。

“在调查询问中,毛小军叙述其在8月22日至24日的活动时闪烁其词,前后不一。随即我们将他带回公安机关审讯。在审讯初期,毛小军否认了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但后来又陆陆续续交代了强奸、杀害被害人的详细经过。”采访中,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刑警大队副队长余伟告诉记者,在讯问过程中,毛小军前后有近10份承认强奸杀人的供词。

疑问

毛小军自认有罪,且其供述的犯罪事实与现场勘验情况比较接近,真相看似已经水落石出了。然而,在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还是发现了疑点。

彼时,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雁飞(现任乐山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是该案的承办人。他去看守所依法讯问了毛小军,并细致审查了其到案后的供述。“他的供述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看似相对稳定,但各阶段供述之间存在矛盾,特别是关于击打该女子的部位等关键性细节存在较大矛盾。”王雁飞说。

仔细审查案卷后,王雁飞发现,毛小军在供述中提到的这样几个细节,与现场勘验情况、尸检鉴定意见不一致:

——“你捡起来的砖头是什么样的?”“是一块半截的烧砖。”毛小军在多次供述中提及击打被害人的砖头均为“半块砖”,这与案发现场带有血迹的“整砖”不一致;

——案发时毛小军已经59岁,身体瘦弱,患有癫痫等疾病,拿起“整砖”较为吃力,用“整砖”多次击打被害人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毛小军的供述,被害人是被砖头砸死的,而尸检鉴定意见显示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原因不相符;

——毛小军患有勃起功能障碍,而被害人体内却检测到了精斑;

…………

“另外,从被害女子体内提取的精斑、现场提取的两个烟头等,尚未移送鉴定。虽然犯罪嫌疑人认罪,但物证是最稳定客观、最重要的证据。”王雁飞告诉记者,2006年12月20日,乐山市检察院第一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尽快提供这些重要物证的鉴定意见。

证据材料

很快,鉴定结果出来了。“结果显示,从被害人体内提取的分泌物擦拭纱布、现场提取的烟头上检出的DNA,与毛小军的DNA不一致。”余伟说,这一鉴定结果引起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毛小军实施过强奸被害人并致其死亡的犯罪行为,且没有其他客观证据指向他,于是我们基本排除了毛小军作案的嫌疑。”王雁飞告诉记者。

排除毛小军的作案嫌疑后,2007年3月2日,乐山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建议对毛小军变更强制措施。随后,公安机关解除了对毛小军的强制措施,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

真凶现身

在对毛小军变更强制措施、真凶尚未浮现的情况下,乐山市检察院将该案列入重点督办案件清单,持续跟踪监督,定期召开命案积案清理工作推进会,并引导公安机关将现场获取的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

案发10年后,公安机关发现一彭姓男子的DNA与该案物证中检出的DNA一致,便立即展开搜寻。由于彭某某独居,没有使用通讯工具,与家人也几乎没有联系,这场搜寻持续了近4年。

2020年3月10日,正在家中午睡的彭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彭某某承认了强奸杀害拾荒女子的犯罪事实。

记者采访了解到,彭某某从小没读过书,性格比较内向,与家里的亲戚很少来往,也没有什么朋友。父亲在他20岁左右就去世了,没多久,母亲也离开了这个家庭。此后,彭某某长期靠捡垃圾为生。

有一天沿路捡垃圾时,彭某某感觉肚子饿了,就开始往回走。这时,他看到一名拾荒女子走在前面。“我当时的想法是把这个女子骗回家生活,于是就尾随她。”看到该女子转入一处废弃的门市内,彭某某就喊了一声:“我想带你回五通桥家里吃饭,如果合得来,我们就一起过。”

“不去,太远了。”这名女子应了一声后,继续向门市内走。

此时,彭某某萌生出强奸该女子的想法。于是他迅速跟上去,走到该女子背后,俯身用右手勒住她的脖子,将其拖入旁边一间堆放了苞谷秆和杂草的门市内,顺势放倒在地上。看到女子开始呼救、挣扎,彭某某就用左手掐住她的脖子,右手摸到了进门时踢到的一块砖头。

“我用砖头打了她的头部两三下。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左手还掐着她的脖子,不一会儿她就没动静了。”随后,彭某某对该女子实施了强奸行为。临走前,他还抱了一堆杂草,将该女子身体掩盖住。

波折

然而,彭某某在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却推翻了之前所作的有罪供述。对此,检察机关是如何做的?

“我们首先对照彭某某的供述,仔细查看了公安机关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没有发现公安人员有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形。”该案承办人、乐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雷文莉说,经审查,录音录像非常完整,清晰呈现了彭某某从不供认犯罪到详细完整供述犯罪经过的全过程。

在审查证据时,雷文莉发现,彭某某被公安机关讯问时曾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案发当天,她穿了一双破烂的布鞋……”而这一细节在此前从未被提及。“由于现场勘验显示被害人没有穿鞋,所以我们要求公安机关仔细查找当年现场勘验的照片,最终找出了遗留在案发现场布鞋的照片。”

雷文莉还注意到,彭某某供述的另一个细节是,他曾使用折叠刀捅刺过被害人面部。“根据这一供述,我们找到了被害人左眼外眦部存在皮肤裂创。经鉴定,该裂创不排除是锐器伤的可能性。”

除上述两个细节外,彭某某还在多次供述中说过,他右手摸到的是“一块完整的砖头”。彭某某的这一供述与现场勘验发现的带血的整砖相吻合,由此,承办检察官进一步确认了彭某某所作有罪供述的真实性。

检察官与公安人员在现场审查证据材料。

结局

彭某某被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毛小军进行取证,核实案发当晚的情况。据毛小军陈述,当年之所以作出有罪供述,是因为其从小患有癫痫病,在讯问过程中“脑壳开始发昏,说话糊里糊涂”。针对毛小军患有癫痫病的供述,公安机关补充了治疗其癫痫的医生以及邻居、母亲同事等人的证言,证实毛小军所言属实。

2020年9月1日,乐山市检察院以彭某某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3月23日,乐山市中级法院以彭某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年9月9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为慎重起见,以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最初,鉴于彭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原本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宽处罚。后来,考虑到彭某某在接受讯问时翻供,并表示‘事情不是他做的’,因此没有认定彭某某具有坦白情节。”王雁飞表示。

2023年5月8日,乐山市中级法院依法采纳乐山市检察院意见,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彭某某当庭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