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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品”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5-17 12:18来源: 网络整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1月8日以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无锡通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28日,全市共立案66件,结案13件,罚没款100.3万元。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查处的10件典型案例——

  江阴市老兵医疗器械经营部销售标签标注虚假功效成分的保健食品及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销售的保健食品“纳豆红曲卵磷脂维E胶囊”、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宏兴全脂羊奶粉”(25g/袋)违反相关法规。

  根据相关法规,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合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8万元、罚款128.84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阴市某健康服务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当事人为推销其经营的羊奶粉等保健食品,在经营场所内摆放、张贴旅游产品宣传单、旅游线路广告,未经许可擅自招徕老年人赴句容、无锡等地旅游。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0.015万元,罚款2万元。

  江阴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经营的养生臻品茶,“贵足养生”老怀姜泡足粉违反相关法规,当事人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加工分装,且在数种商品外包装上自行修改、打印日期。经查,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保健品货值高达8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宜兴市华洋宏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宣传推广其经营的普通食品“水解胶原蛋白粉”。该普通食品包装上标示“可增强免疫力”。经调查,“增强免疫力”属于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之一。截止到被查获时,当事人经营“水解胶原蛋白粉”的货值金额合计为24.55万元。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76万元,并处罚款122.76万元。

  宜兴市广缘积德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当事人通过打电话、熟人介绍、赠送小礼品的手段,招揽老年人以学习中医知识的名义进行上课,授课现场通过播放视频宣传片和员工“医助”口头述说等形式宣传当事人销售的“蜜制膏”为膏方,且在现场聘用强某某开展了中医针灸服务。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蜜制膏”系普通预包装食品,强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宜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80万元罚款;宜兴市卫健委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强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市八禧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拓宽销路,委托某广告公司为其销售的进口salus floradix铁元、blackmores维骨力及swisse蜂胶制作淘宝广告页面。广告宣称产品“调节月经量,缓解疲劳”、“提高免疫力,缓解衰老”、“缓解关节疼痛,修复软骨组织”,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当事人在其淘宝网店销售的上述产品没有中文标签。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合并作出罚款1.004万元的行政处罚。

  蔡鹏飞无证经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高价推销“五蛇苗草酒”,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向老年人推销。宣称该款白酒对风湿、类风湿、老寒腰等有特效。经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该款白酒仅为普通食品。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合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03万元、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鸿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自有网站销售“i她·女人花”和“青春密码平衡套组”产品,产品介绍中包含疾病治疗内容。经查,上述产品只是普通化妆品。

  惠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6万元。

  硕放虎虎虎百货超市未履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当事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证明文件。

  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

  吴某凤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吴某凤通过姚某等人在金华浦江将含有有毒有害成分减肥药丸装瓶,贴以非卖品包装,以物流方式发至下级,后非卖品包装数次更改,再进行销售,涉案金额逾1亿元人民币。

  目前,2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

  (记者蓝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