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退个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 享受优惠政
发布时间:2023-08-26 11:28来源: 未知8月25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业内分析认为,该政策和住建部等三部门认房不认贷政策发布同步进行,说明政策优化具有协同性和一致性,有助于更好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公告中提到,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公告中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公告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该政策是对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有效期的延长。当时,该政策有效期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的目的非常明确,即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式,一方面满足住房改善,另一方面促进房屋流通或良性循环。目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预期不振和流通不畅。比如,新房去化周期拉长,很多城市新盘当月去化在20%左右,二手房挂牌量急剧攀升,并创历史新高,交易周期拉长至半年到一年。
李宇嘉认为,此项政策,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型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刚需。因为交易成本降低,叠加前面“认房不认贷”的落地,改善型需求能够释放,那么就能释放出小户型、低总价的二手刚需房源,也有利于刚需上车,从而形成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良性循环,带动房地产市场逐渐稳定下来。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的新特点是发文单位中增加了住建部,体现了三部门对于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重视和支持。该政策和住建部等三部门认房不认贷政策发布同步进行,说明政策优化具有协同性和一致性,有助于更好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