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考试 >

2020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理学中法的渊

发布时间:2020-03-08 09:40来源: 网络整理

天津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法理学中法的渊源内容的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咱们省考,事业单位考试当中,法理学里经常会考的是法的渊源,也称法的表现形式,这个考点是法理学的黄金考点,但凡是考法理学,法的渊源,是非常容易考的,那么为了方便大家备考,将法的渊源给大家整理下。

概念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分类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分为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备明确的法律条文形式的,比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一般不具备明确条文,比如习惯、判例、政策。

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的,综合性的规定国家、社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备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称为基本法,比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的称为非基本法,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行政法规:是由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比如国务院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外汇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人常进行制定,称为省级法规。

比如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由设区市、自治州人大及其人常进行制定,称为设区市法规。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整,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局、署制定,比如国务院财政部制定《财政部实施会计监察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可以由省级政府制定,也可以设区市政府制定,比如杭州市政府制定的《航收拾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自治法规,也成为特殊的地方性法规,是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

另外还有经济特区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

例题(多选)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河南省人民政府

B.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C.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D.兰考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C。解析: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常,或者设区市人民代表大及其人常制定,A说的是政府,D说的是县级人大,不符合制定主体要求。所以本题答案为BC。

例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有

A.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B.国务院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C.河南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D.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察办法》

答案:ACD。解析:A是基本法律,B是行政法规,C是地方性法规,D是部门规章。
 

相关推荐>>>

省事双赢--2020事业单位分类考试解读与备考【天津】

2020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0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刑事管辖原则之属地管辖

2020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浅析法律关系

2020天津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剖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