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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国家统计局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2:00来源: 网络整理

(二)面试有关事宜。

1.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400110001002职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与口试两部分,考场全天封闭。其中笔试于2月13日上午9:00开始,笔试结束后考生抽签决定口试顺序并依次进行口试。

考生须于2月13日上午8:00前到国家统计局三里河东办公楼正门圆锥形大厅内传达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笔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差额考察的人选,将根据考生实习表现、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2月14日下午6点以后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可在参加面试的次日下午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体检。

体检定于2月17日进行,参加体检考生请于当天上午8点20分在国家统计局东办公楼圆锥形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不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联系方式: 010-68783358、68782793(电话)

010-6878241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1-3.docx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