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B类)
发布时间:2019-12-08 13:33来源: 网络整理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已于12月7日结束,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为12月8日。江苏中公教育专家根据考生回忆,现将2020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B类)如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江苏公务员考试信息请关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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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中公参考答案】
一、标题:以科技为执法注入智慧
二、背景:科技提升执法效率,对理念和素质、执法方式提出新要求;
三、科技提升执法效率:“智能安防系统”,实现可防性案件“零发案”;“城市大脑”,抓拍违法行为,治理管控难点;
四、提升科技理念素质:“集景三维平台”,数据源全覆盖,直观、可量、可算、信息丰富,关系多个产业;
五、转变执法工作方式:遥感技术,高密度布网监测,开展走航监测,健全天地空一体化、市区乡三级监测网络。大数据平台分析,社会治安事件发生频率可视化呈现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强化治安工作针对性,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发现转变,工作的重心向风险管控转变。远程环卫监测系统,便于养护单位细化管理,针对场景制定个性化的养护方案;
六、总结:要提升科技理念和素养,探索工作方式新路径。
第二题:
【中公参考答案】
社会共治理念。依法创新监督机制:让消费者行使法定监督权,满足市民知情、参与、监督诉求,增强监管透明度。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现场回复检测结果,提供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咨询服务。收集大数据,明确百姓关切问题。运用网络大数据对市场分级评价,并在官方渠道公开。
为民服务理念。采取分档处罚的方式,鼓励市民监督。推出临时停车管理体系,采取梯次收费管理,满足市民短时停车需求,释放道路资源、调控交通需求。改善停车环境,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向服务者转变。加强智能建设,建设统一数据平台,向社会开放,解决资源配置供需问题。
第三题:
【中公参考答案】
执法“治理洁癖”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执法刻板,脱离群众。
一、执法理念上,只注重城市整体形象,过于追求秩序和整洁,而没有考虑群众的需求。
二、执法方式上,为了达到上级要求和标准而一刀切,没有考虑产业发展需求和现实规律,忽视群众意见。
三、执法能力上,创新和美学设计能力不足,设计缺少个性化与辨识度,缺少城市生活的温度与活力。
四、执法态度上,不能与时俱进,缺少顺应时代潮流,更新观念、提升执法能力的意识,无法真正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四题:
【中公参考例文】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执法为民
古人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上至国家的大政方针,下至基层的执法治理,都应以顺民意、利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携带蔬菜土产乘车按照客车载货处罚,将多元化的招牌换成整齐划一的黑底白字,荒唐的执法乱象层出,提醒我们以民为本的原则在某些地区没有落到实处。只有坚持执法为民,满足群众需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执法为民,才能消除后顾之忧,让群众安心。衣食住行是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一旦这些基本的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群众的幸福感就无从谈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基层执法要把保障社会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创新性的方法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心。对此,多地政府在市场开展了食品快检服务,免费为群众检测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只有群众安心,社会才能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基础。
坚持执法为民,才能解决民生痛点,让群众省心。陈旧的基层治理模式难以跟上社会快速发展的脚步,遗留下很多治理难题,让群众生活不便。作为治理者,只有时刻以民为本放在心头,时刻想着群众的需求,才能攻克这些民生痛点。如老旧小区改造、停车难问题治理等,能否在这些痛点上发挥聪明才智,攻坚克难,体现了基层治理者是否具备为民请命的初心和决心。解决了民生痛点,让群众生活省心,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坚持执法为民,才能避免“治理洁癖”,让群众舒心。执法为民,要求执法者明确自己的服务者的身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切忌在工作中自以为是,违背群众的意愿。现实中,许多地方为治理而治理,不考虑群众的利益,只顾自己看着顺心。结果许多粗暴僵硬的治理手段不但闹出了笑话,还让群众心里不舒服、不满意。这种现象充分说明了贯彻落实以民为本的执法原则,仍然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种错误的倾向不纠正,社会和谐难以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