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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延吉市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调整报名考试

发布时间:2019-12-05 12:27来源: 网络整理

延吉市委组织部于11月27日发布了《2019年延吉市公开招聘村党组织书记的公告》,原定于12月8日开展的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将考试时间更改为12月15日,同步将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13日。上述调整后,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村党组织书记,其中2名朝鲜族,3名非朝鲜族。

二、招聘范围

1.退役军人;

2.返乡创业人才(延吉市返乡创业人才库中备案);

3.全市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延边州户籍或在延吉市居住3年以上(户籍迁入时间应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4.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中国共产党党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

4.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

四、报酬待遇

1.公开招聘人员工资报酬按照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同标准发放;

2.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在镇领导班子换届时,按照相关政策推选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

4.在招录镇事业编制人员时,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