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钦州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7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0 16:03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的需要,2019年浦北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等67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情形有以下:
①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9年11月27日后出生)。
②取得中级职称人员、村“两委”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1月27日后出生)。
③基层卫生院取得执业助理级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27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州市内驻军随军家属报考人员,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9.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人员须是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钦州市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10.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有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综合类岗位67个、名额80名(岗位信息表一)。其中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通过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聘岗位9个,名额12名。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3个,名额3名;定向浦北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岗位5个,名额5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4个,名额4名;涉密岗位1个,名额1名。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7名。其中,需笔试面试岗位14个,名额25名;直接进入面试岗位52个,名额101名;直接考核方式岗位1个,名额1名。
(三)县直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99个岗位共520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和健康部门审核盖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浦北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填写或登录广西浦北人才在线下载中心(),进入事业单位招聘文件夹获取)。
报名材料根据岗位要求还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工资签领、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部队审批的随军材料(以随军家属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7止。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浦北县人社局一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大厅(浦北县县城越121号县人社局一楼)。
4.联系电话:0777-8318016,0777-8313922。
(二)收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50元。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