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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257人)(2)

发布时间:2019-10-10 21:00来源: 网络整理

5. 对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6.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先行缴费,其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费事宜。

7. 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含当日)。

8. 报名咨询电话:0451-12333转0;

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方面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拨打附件中相应咨询电话。

四、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边境地区基层机关(单位)人员需求实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网上统一公示。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需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或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核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或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学历需要认证的,应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规定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参考。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9年10月11日

1-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q.xls

2-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政策解答q.doc

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q.xls

4-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咨询电话q.xls

附 件:黑龙江省2019年度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政策解答、专业指导目录、政策咨询电话.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