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考试 >

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19-08-17 02:50来源: 网络整理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
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办市场发〔2019〕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20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19年8月20日9:00至9月30日17:00,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11月22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查看、下载。

四、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19年11月30日10:30—12:00;

科目五: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组织完成。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0年2月2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20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十、有关要求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