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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上半年自考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 6月17日起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20-06-14 09:13来源: 网络整理

[摘要]记者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记者6月13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公告的要求,原定于4月份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举行。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为8月1日至2日,按照以往做法我省省级命题课程同期举行,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

  据悉,我省确定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6月17日8时至6月23日18时(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1日18时)进行。自考报名缴费时间为6月17日8时至6月24日18时,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8月2日18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避免人员聚集,我省取消首次报考考生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环节,改为网上注册报考(10月自学考试报名也执行此办法)。在籍考生报考办法不变。

  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成功后生成预报名号,考生牢记并保存。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制发,考生凭有效证件根据各市(区)要求按时领取。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要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或照片上传有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