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热议新版“考试大纲”:延续扶优限劣 引导内
发布时间:2020-05-25 10:33来源: 网络整理5月22日,证监会就《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简称《分类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对市场竞争力、合规风控、资本充足与风险管理能力等各项评价指标进行优化和完善。作为证券行业又一年度的“考试大纲”,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行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导向,受到圈内热议。
有中型券商合规人士表示,头部券商在并表监管、ROE排名、财富管理、主动资管和场外业务方面优势明显,边际上更加受益;差异化优势突出(资管、投行或机构经纪)的中小券商亦有望在加分项增加和优化的背景下获得更多加分。该人士还认为,最新的监管规则下,A类以上券商比例可能会有所减少。
引导券商多元化发展
“我的整体感受是,监管更加关注券商综合实力的提升,有意引导券商多元化发展。可以预见,未来行业一哄而上做大绝对值,单纯看排名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有北方中型券商合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如此表示。
具体而言。本次修订增加了券商的加分项,鼓励券商发展财富管理、主动资管、机构业务和并购业务,引导行业差异化发展。比如,《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了经纪业务评价指标,对“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排名”指标排名前列的券商进行加分,同时首次引入财富管理业务评价指标,对投资咨询收入或者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排名前列的券商再予以加分。
“以资管业务为例,增设资管业务权益投资规模指标,整体规模达标是先决条件,但权益类资产规模占比也是并行条件,两项条件都符合才能进行加分。这就意味着监管看重量价齐增,量是规模,价是规模背后隐藏的真正实力。”上述合规人士表示。
再比如净利润指标。此次《分类监管规定》取消“净资本收益率”和“成本管理能力”排名加分指标,增设“净资产收益率”排名指标,要求净利润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ROE排名行业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在《分类监管规定》中直指资本冗余现象,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效率。山西证券研报认为,近年来,券商业务重资产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券商通过资本市场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不遗余力地扩充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净资产收益率。本次修订直指券商的资本冗余现象,迫使券商加强资本使用效率和运营效率。
“扶优限劣”导向未变
记者采访多位券商人士,大家一致认为,整体来看,本次《分类监管规定》依然凸显了强者恒强、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
记者此前了解到,在最终的公开征求意见稿落地之前,监管部门已在3月底向各家券商先行征求意见,对比来看,部分指标进行了权衡和妥协。比如,在向券商征求意见之时,出于适当弱化规模排名的考虑,营业收入这一规模指标原本预计直接取消。理由系近年出现部分证券公司年末利用其子公司大量从事高风险大宗商品交易,推高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这种不良倾向需要及时抑制。
不过,在新出炉的《分类监管规定》中,营业收入的规模指标仍然得以保留,但对计算口径进行了优化,由合并报表口径调整为专项合并口径。山西证券研报认为,优化营收指标,可规避通过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推高营业收入规模这一问题。
北京某大型上市券商合规经理向记者表示,“新的分类更侧重综合服务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对风控较强、资本实力突出的大中型券商构成利好,更体现监管扶优限劣的思路。”
上述中型券商合规人士进一步表示,通过对《分类监管规定》的研读,判断监管或在总量上对A类以上券商数量进行控制。“依照过往惯例,A类以上券商比例保持在38%至40%,以后可能会减少到30%。原因在于,一是很多加分项的设置要求是排名前二十,二是符合ROE加分标准的都是上市券商。”
差异化优势可获加分
上述合规人士还认为,监管政策在向大型券商倾斜的同时,差异化优势突出(资管、投行或机构经纪)的中小券商亦有望在加分项增加和优化的背景下获得更多加分。
比如,在信息技术投入的排名上,征求意见稿将原有的“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排名”的绝对数调整为相对指标,按投入金额占营收比例的排名进行加分,给新近拥抱金融科技浪潮的中小券商提供一定加分机会。有中小型券商信息技术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们内部近期已经开始测算自己的这项指标能否加分,以前根本就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