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涉
发布时间:2020-05-23 16:20来源: 网络整理涉税鉴证,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凭借自身的税收专业能力和信誉,通过执行规定的程序,依照税法和相关标准,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
(一)相关概念
1.当事人。
涉税鉴证业务涉及的当事人,包括委托人、鉴证人、被鉴证人和使用人。
(1)功委托人,即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涉税事项进行鉴证的单位或个人。
(2)鉴证人,即接受委托,执行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
(3)被鉴证人,即与鉴证事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被鉴证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有权指定的第三人。
(4)使用人:即预期使用鉴证结果的单位或个人。
2.鉴证事项,是指鉴证人所评价和证明的对象。
3.鉴证材料,是指在i证业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信息载体。
4.鉴证结果,是指鉴证人执行鉴证项目的最终状态,包括出具鉴证报告或者终止涉税鉴证业务委托合同等其他情况。
(二)特点
与涉税服务业务相比,涉税鉴证业务具有如一下四方面特点:
1.委托人不是唯一的服务对象,作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税务师提供的涉税鉴证不仅为委托人服务,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也被管理部门、投资人或其他涉税信息使用人使用,委托人取得税务师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通常向外部提供。
2.限定于规定的涉税禁证项目。涉税鉴证属于“准法定”业务,涉税鉴证的项目名称、鉴证内容、鉴证标准等由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3.因外部需求触发涉税鉴证。涉税鉴证不是委托人出于自身纳税或办税需求,而是在办理涉税事项时由于外部涉税信息使用人对涉税事项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作出评价和证明,委托人寻求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提供涉税鉴证。
4.应出具规定种类的业务报告。税务师在进行涉税鉴证时,应对鉴证的涉税事项有明确的结论,并根据鉴证实际情况,出具规定种类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