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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

发布时间:2020-04-02 19:13来源: 网络整理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3948

在陕招生代码:814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省教育厅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位于商洛市商州区丹南新区,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有固定资产5.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8395万元;馆藏图书57万册;有校内实验实训馆室11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26个。

现招生三年制高职专业22个(另2019年度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技术、通用航空器维修、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3个专业已上报待批),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9个,现有在校生8200余人,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业已形成了医学、护理、教育、财经、机电、建筑、汽车等7大专业类群,建成了7个省级重点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临床医学、学前教育),列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校企合作试点项目1个,省“一流专业”培育项目、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前教育)。学院设有护理系、医学系、师范教育系、机电工程系、公共课教学部、思政部和体育部等二级教学单位,1个职教培训中心、1所现代化图书馆,有二级甲等综合附属医院、驾驶员培训学校、实验中学和实验幼儿园各1所。

第六条 办学地点: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学院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由招就处、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组成。其中招就处负责政策宣传、组织生源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及考生成绩核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试录取综合协调工作;学生处负责志愿者服务工作;财务处负责新生报到收费工作;总务处负责考试期间后勤服务工作;保卫处负责考试录取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各系负责配合考试录取及新生统计工作。招委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同时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学校纪委委员,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组、考试面试组、录取组、后勤保卫组、接待服务组六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的相关工作事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十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备案招生专业为准。

第十一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专业及科类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名资格及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