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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

发布时间:2019-06-21 10:47来源: 未知

6月20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房管局发布《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对于此次西安楼市新政,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西安政策管控,实际上说明了近期房价炒作和过快上涨的三个原因,即借落户政策炒房、部分外来人口炒房、部分郊区市场炒房。他指出,此前西安也出台了管控房屋交易秩序的政策,此类政策组合拳的施展,有助于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