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房产 > 家居装修 >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

发布时间:2019-06-21 10:47来源: 未知

乐居买房 小杰 发自合肥 今天下午2点26分,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新政规定,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经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三、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特此通知。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0日

西安原落户政策宽松 中专可落户购房

此前西安落户政策十分宽松,今年2月14日,西安市刚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本科以上学历落户不再受年龄限制,中专毕业生年龄在45岁以下也可以落户。

落户程序也十分简单,只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前往就近派出所办理。

而此前西安的限购政策规定,外地人在西安市买房,首先需要家庭名下在西安市无房产,其次要提供在西安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没有这些的话,就不能在西安市买房。